根据《taptap点点电子开发非全日制政策性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华大学〔2024〕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生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拟招募行政管理6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募对象
1.我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
2.入职前应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政治立场坚定,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4.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曾纳入“阳光成长计划”;
(2)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标注为困难学生。
二、岗位设置
由学生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筹安排管理,其中泉州校区3人、厦门校区3人。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创业日常事务、就创业公共空间、创业园空间管理等工作;
2.协助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开展就业信息核查、毕业生档案转寄等专项工作;
3.承担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人员管理
1.考核合格,入职后签订工作协议,工作时间1年。
2.协议期间,学生可根据自身职业发展目标积极求职,如学生解决就业问题或因长期发展需要明确提出离职的可解除工作协议,但学生应提前一周告知,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执行坐班考勤制度,工作日打卡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小时/天。月薪2500元,执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五、招募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17:00(周二)。有意参与本次岗位招募的毕业生,请将《taptap点点电子行政助理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qubys@hqu.edu.cn,本人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业园科。报名人员统计名单以两校区收到的纸质版报名材料为准。
2.招募考核: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根据设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taptap点点电子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确定拟聘人选报学生处审批。
3.公示聘用:
学生处确定拟聘人选,并在taptap点点电子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招募相关信息会在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岗位招募工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1552、0592-6160328
地点: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204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7室。
附件:
taptap点点电子行政助理报名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创业园科
2025年6月18日
(初审:贾玮,复审:巩象珠、杜銮燕,终审: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