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各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现将2025年各专业招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计划通知如下:
2025年招收辅修专业学生计划
拟开设辅修学院 | 拟开设辅修专业 | 学位 | 拟招生人数 | 是否独立开班 | 总学分 | 招生要求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哲学 | 哲学 | 5 | ■否 | 60 | 仅限厦门校区,2024级学生修读;绩点达到3.7及以上者。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10 | ■否 | 63 | 仅限厦门校区,2024级学生修读;绩点不低于3.5。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工学 | 10 | ■否 | 60.5 | 仅限厦门校区,2024级学生修读;绩点不低于3.5。 |
应用化学 | 理学 | 10 | ■否 | 62 | 仅限厦门校区,2024级学生修读;绩点不低于3.5。 |
外语 学院 | 英语 | 文学 | 20 | ■否 | 60 | 仅限泉州校区,2024级学生修读;绩点不低于3.0。 |
(补充说明:招收条件为各学院根据《taptap点点电子辅修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学院具体情况具体拟定)
2025年辅修本科专业均为跨学科门类专业辅修,即在校本科学生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学生需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学分,考试成绩合格,经学校核准,授予辅修专业学位。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且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学生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累加修读年限不能超出本科生在校的最长学习年限(四年制本科为六年、五年制本科为七年)。
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教务处将于7月15日前在教务处主页(http://jwc.hqu.edu.cn)公布录取结果及辅修专业报到流程。
附件:taptap点点电子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2025年)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
(初审:连尔婷 复审:张皎皎 终审:陈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