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实验室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实验室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放假前及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啜鹏杰  单位:实验设备处 日期:2025-01-04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做好寒假放假前及假期实验室工作,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寒假放假前及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寒假放假前开展一次所有实验室自检自查并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实验;无法整改的实验室不得进行实验,并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落实实验室准入与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

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开展实验时,责任教师必须在实验室进行现场督导。进行具有危险性的实验活动时,须进行相应等级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备案。

(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使用管制类化学品的实验,必须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严禁管制类化学品放置在专库或专柜以外的地方。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寒假期间管制类化学品的审批与采购集中在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2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办理。

(三)做好实验气体安全管理

加强对各类气瓶的管理。使用气体钢瓶的实验室要加强气体钢瓶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气瓶;严禁不同性质气体钢瓶混放,气体钢瓶放置时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对气体钢瓶要有针对性的检查,防止发生气体泄漏等安全事故。对于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等气体,须有泄漏报警装置。实验室不过量存放气瓶。

(四)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前均需进行安全检查,相关设备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记录。定期检查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做好相关记录。

(五)加强对危险性实验的管理。

加强对危险性实验的管理。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高速运转设备作业、激光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实验,须做好个人防护,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实验过程需至少双人同时在场。

(六)加强对实验危废的管理。

要按相容性原则分类收集,贴好“三个标签”置于指定位置,不得将有害危废混入生活垃圾。寒假期间厦门校区安排1月17日(星期五)、2月7日(星期五)上午收运实验危废,实验室要提前一天做好危废的预约清理工作。

(七)做好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管理

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安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实验完毕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

三、强化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落实并完善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措施。实验室发生紧急事故时, 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报告。

四、落实假期实验室开放及实验项目备案工作

寒假期间,有条件开放的实验室应制定预约开放时间表,明确安全管理专人专职,积极向校内广大师生、校外中小学生及其他社会公众开放。

对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在假期开展的实验项目,各教学科研单位须在《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附件1)及《假期实验项目备案表》(附件2)进行登记。单位值班安排时,也应将实验室安全着重提醒,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要求,于1月7日上午12时前,报送附件1、附件2及单位值班安排表至安全科邮箱:aqk@hqu.edu.cn

联系电话: 0595-22691953。

附件1. 假期实验室开放备案表

附件2. 假期实验项目备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月3日


初审:啜鹏杰

复审:黄群贤

终审:杜吉祥


Baidu
taptap体育官网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