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根据《taptap点点电子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开展针对2021-2022年度立项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2021、2022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含2019-2020延期项目),共计30项,详见附件1。
二、考评安排
考评方式按照单位自评、专家评估、总结反馈三个阶段进行。
1.单位自评(2024年12月6日至12月23日)
由负责人会同项目建设团队成员,根据《taptap点点电子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的要求,总结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益,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自评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专家评估(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6日)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抽取专家组成考评小组,对各项目实施绩效情况的自评报告进行材料评估,如有需要,还将到现场进行考评。考评方式包括:听取项目实施情况介绍、查阅审核有关项目实施效益佐证材料、查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各项目的现场考评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3.总结反馈
专家评估结束后,考评小组负责收集整理考评意见,并形成考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将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反馈各项目实施单位。针对考评中不合格的项目,将要求限期整改,并组织考评小组再次现场考评,直至考评合格为止。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3日前汇总本单位各项目的自评报告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自评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glk@hqu.edu.cn。不提交自评报告的将直接认定为考评不合格。
泉州校区地址:施良侨科技大楼209室,联系人:杨再从,联系电话:0595-22699596。
厦门校区地址:机电信息学科实验大楼A225室,联系人:陈建新,联系电话:0592-6161557。
附件:1.2021、2022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含2019-2020延期项目)
2.taptap点点电子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估自评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2月6日
初审:张铭清
复审:黄群贤
终审:杜吉祥